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2年产能建设工程(靖边区域)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公示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2年产能建设工程(靖边区域)调试情况进行信息公示,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,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,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。
一、建设项目情况简述
项目名称: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2022年产能建设工程(靖边区域)
建设地点: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
建设单位: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
建设内容: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(靖边区域)2022年共部署产能6.0×104t/a,建设内容包括新、扩建井场41座、新建增压机组1座、脱水站3座,拉油点1座,油井86口,水井26口,以及输油输气管线、道路、通信等工程内容。
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,现进行调试公示。
二、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
1、废气:采油井井口密闭,井场油气实施密闭管输。加热炉采用伴生气作为燃料,并配备低氮燃烧器,经9m排气筒排放。
2、废水:项目采出水处理工程均依托站场进行处理,达标后全部回注地下油层,处理回用率100%。项目措施返排液全部就近运送至现有措施返排液处理站,处理达到站场设计回注水质指标后回注油层,不外排。
3、噪声:井场及站场选址远离居民点,采出水处理系统噪声源均选用低噪声设备,主要泵类设备等均进行独立基础减振,输油泵、脱水泵配备了隔声罩。
4、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:含油污泥经收集后于所属区块含油污泥临时存放点存放,定期交由陕西省靖边县鸿浩石油化工产品有限公司、榆林市勤录科污油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处置;各站场设备在维修和拆解过程中产生废防渗布、废润滑油包装桶等,装袋后运送至各区域的危废暂存点,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公司处置。
三、调试日期
2024年8月18日-2024年9月30日
四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
联系人:辛经理
联系电话:0951-69551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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